问答
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再反悔怎么办? 我作为买方与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,该合同约定了房款及付款时间,签约当日,我按约支付了15000元定金。过了两个月,未到付款时间,甲反悔了,要求加价,我不同意,表示房屋已属于我,定金已交付,甲如反悔则应赔偿违约金,甲不同意。请问,我该如何处理该纠纷? 读者 毛士火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夏雨回答:合同一经签订,即具法律效力,应当按约履行合同义务。虽然房屋已经交付,但法律意义上,房屋所有权还没有转移,待你拿到房产证后,房屋所有权才属于你。你可以同甲协商解决,要求其按约履行合同义务,如协商不成,可向法院起诉,请求法院判决甲继续履行合同。 关于违约金问题,具体要看你们在合同当中有无约定,如果没有约定,你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要求甲支付赔偿金。另外,需注意,根据《合同法》规定,违约金同定金只能择一使用。
表弟能偷属于“自己”的工钱吗? 我表弟在杭打工,由于老板拖欠他工钱2000元,又不解决他因工伤住院所花的医药费6500元,因此我表弟就从老板办公室偷走了8500元,但没有偷其他物品。后来他被公安机关逮捕。请问,他偷自己应得的钱也构成盗窃罪吗? 读者 王强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朱赟回答:构成。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本案中虽然老板拖欠你表弟的工资且不解决其医疗费,但并不代表老板办公室里的8500元的所有权就是你表弟的。此外,对盗窃罪而言,还要看是否具有非法占用的目的。本案中你表弟显然是认识到办公室的现金及财物是他人所有,但因为前述原因而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占有该8500元直至案发,因此,完全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。 此外,你表弟的行为也不是自助行为,自助行为是民事权利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,在情势紧迫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,对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自由施加扣押、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,而为法律或者社会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,且事后须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处理。老板拖欠你表弟的工资又不解决其医疗费,他完全可以采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解决,而不应以偷窃的行为来对抗。
车辆在超市停车场受损,能否请求赔偿? 我开车去超市购物,将车停在超市的免费停车场内。购物结束准备开车回家时,发现车窗被砸坏,车内的物品被盗。请问,我是否可以起诉超市? 读者 钟萧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马剑平回答: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,你将车停在超市的免费停车场,已和超市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。一般认为,这种保管是有偿的,其保管费已包含在超市的服务和商品价格中。根据《合同法》规定,保管期间,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,保管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所以,你可以起诉超市,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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